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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至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南宁麦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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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南宁麦律师提供
  • 2017至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南宁麦律师提供
  • 地址:青秀
    • 邮箱:D7P2JY@gmail.com
    • 联系人:麦律师
    • 电话:1567700****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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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麦朝雄(副主任)律师,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节目公益律师,南宁市优秀律师,麦律师及其律师团队擅长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包括证据的收集(特别是农村户口但却能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证据)、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提起复核、参与交警主持调解,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麦律师执业道德良好,为人正义、办案作风务实、专业、高效 。有诸多成功案列,欢迎来电或亲临律师事务所咨询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或地址:南宁市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11层附:较新2017至2018年广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7年8月18日起实施) 根据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324元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9元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二、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三、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四、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较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五、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备 注2: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理赔标准简表(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较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李东军律师提示:较好在出院前与医生沟通好,注明:建议加强营养)。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1、城镇居民: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六级元,七级元,八级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2、农村居民: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元为限农村居民元为限。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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